| Schreck, Johann Terrenz Yuanxi Qiqi Tushuo Luzui 1627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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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城郭致宮室諸物。
防物害、防敵攻,則又思致
干戈、致火器諸物。
凡此諸物,非此力藝之學莫
能致之。
故以致物終之者,正以明此學大用之
終竟耳。
四用似有先後,而實皆相聯。
假如欲致
物,不得運動法,則不能致。
欲運動,不得權度,則
運動無法。
而權度不根諸窮理,則將孰權孰度
焉?故四者相須,總為此學之大用。
其所傳授,因起則有五:一、始祖遞傳;二、窘迫生心;
三、觸物起見;四、偶悟而得;五、思極而通。